(记者 滕艳娇 通讯员 韦德盛)航二路一施工工地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,渣土车辆没冲洗干净就匆匆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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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 滕艳娇 通讯员 韦德盛)航二路一施工工地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,渣土车辆没冲洗干净就匆匆上路,导致污染了城市道路被市民投诉。4月5日,城管部门接到投诉案件后,马上派出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处理。
当天12时许,市民向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反映称:航二路某施工工地前道路有两道长长的黄泥印子,怀疑是工地的渣土车未冲洗干净就上路而污染的,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。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接到投诉案件后,马上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。
城管队员在航二路中段某施工工地前路段看到:数十米的城市道路不同程度被黄泥污染,执法人员沿着黄泥痕迹找到了工地车队负责人。车队负责人坦诚是自己车队的渣土车驶离工地时,未及时冲洗干净车轮导致路面被污染。经现场丈量,被污染道路面积为60平方米。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。
执法人员表示: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: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,应当保持车容整洁、美观,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,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。违反本办法规定的,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,立案调查后将依法对施工方作出处罚。
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的,可通过“柳州是我家”微信公众号或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投诉,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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